目录 2026年第3期(总第46期)

王蓉 股东压制回购的规范构造与适用展开

2026年第3期p56-74

作者:王蓉,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新《公司法》第89条第3款新增了股东压制下的股权回购请求权,作为规制控股股东滥用股权行为的兜底性条款。为保障该条款制度价值的实现,规制主体范围应扩展到同样可能通过操纵股东会决议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实际控制人。司法实践中,应将股东的合理期待作为是否存在滥用股权行为和造成严重损害的重要衡量标准,以免对控股股东压制行为的认定局限于违反组织法程序的情形。该条款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强制利润分配、司法解散等其他股东救济措施共同构成了股东压制下对中小股东的权益救济体系,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关注相关条款的协调关系和适用顺序。

关键词:股权压制;股权回购请求权;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合理期待